庄德水分析,“以往,我们的反腐合作协议多是和发展中国家达成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签订的协议比较少,而官员外逃往往又把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这给我们打击贪官外逃造成了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有助于与他国合作阻断贪官外逃的出路,及时追讨相关资产。”
反腐合作网对我国有何作用?
“以前一些西方国家认为中国会判贪官死刑,从人权角度考虑拒绝引渡,让贪官逍遥法外。有这样一个合作网络之后,有助于我们和不同国家之间实现信息上的共享,一旦发现有贪官外逃信息和资产转移行为,可以对其进行人身上的限制,同时对外逃贪官产生强大的司法威慑力。”庄德水说。
庄德水认为,“根据这个网络,我们可以要求美方提供一些支持,比如对外逃贪官的资产进行冻结,在人身上采取一些限制手段,同时提供一些司法上的帮助,促进腐败案件的侦破。简言之,就是‘把人控制住,把钱留住’,为中方的执法人员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反腐合作网有哪些部门参与?
庄德水指出,在我国,具体负责海外追逃的主要部门是纪委、检察和公安机关,同时还涉及国安、外交、银行、海关等。其中,中央纪委处于核心位置并发挥主导力量。
今年7月,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光辉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机构改革时表示,此次机构改革,把预防腐败室、外事局整合为国际合作局,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海外追赃追逃,同时有组织查办案件的职能。庄德水认为,从职能定位的角度来看,国际合作局应被纳入反腐败国际执法网络之中。“预防腐败室和外事局合并后,其职责定位更加清晰,承担对外反腐败的交流责任,同时要组织引导相关的跨国界反腐败工作。”
(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