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新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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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4日至9月5日(双休除外)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新生和去年没有贷款的在校生申请,需要贷款的学生可到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相比往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提高、办理程序更简化、资助范围扩大。

  我市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申请对象为被高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除此之外,借款学生还需具备包括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多个条件。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标准,原则上为“学费+住宿费”。以往,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的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今年贷款额度提高,为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按照规定,以下七种情况者不得申请贷款: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后要全额归还,不受理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申请。入学后,高校还将对贷款学生资格重新进行认定,对于骗贷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往年办理过、今年需要续贷的学生,若因特殊原因未在8月14日前办理的,可于9月1日至9月5日,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写出书面说明后再申请办理。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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