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区公安分局先后处罚三名进京非法上访人员王某(女)、靳某(女)、冯某(男)。
经查,2013年6月份以来,王某以“首义村干部打人、占地赔偿”等问题先后到曾都区政府、随州市政府、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非法上访30余次。其间,王某到上述地区以跳楼、静坐、抛撒传单的方式相要挟,以达到自己非法的目的。王某在北京因拢乱单位秩序被北京市公安局训诫20余次,行政拘留两次。但王某拒不悔改,仍然长期进京非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王某被依法刑拘。
2014年6月6日至17日期间,靳某、冯某携带上访材料到北京市西城区、中南海地区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民警查获,二人被告知“中南海周边不是信访接待场所,不接待信访人员走访、也不允许信访人员滞留或聚集”。但靳某、冯某不听劝告,仍然到上述地区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训诫三次,其非法上访行为拢乱了中南海地区的公共秩序。目前,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靳某、冯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信访、理性诉求的权益。只有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合理诉求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
编后: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广大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各种正当渠道依法维权,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少数当事人在诉访活动中诉求无理化、方式激烈化、行为违法化的情况增多,也有的在信访活动中无理缠访闹访,甚至实施聚众滋事、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法治社会需要全民守法、严格执法,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在保护公民理性诉求的同时,执法部门依法惩处诉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这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是维护法制尊严的需要;是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公安机关的责任所在。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