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报15起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18名公职人员受处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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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洪涛作风粗暴问题

  2013年3月16日14时30分左右,曾都首义社区党委书记蔡洪涛电话通知王某到其办公室,商谈华威公司三期项目建设中王某的房屋拆迁问题。王某到其办公室后,与蔡洪涛发生口角,并引起厮打。

  蔡洪涛身为社区党委书记,不能冷静处理问题,与群众发生厮打,造成双方人身伤害,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曾都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蔡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国山操办婚宴问题

  2014年2月16日,广水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高国山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公安局纪委申报其子结婚事宜,拟于当日在应山玉明酒店举行婚宴,申报宴请人数160人。当日中午,高国山在应山玉明酒店实际招待客人20桌。事后,高国山将户政管理中队8名干警的礼金全部退还。

  广水市监察局给予高国山行政警告处分。

  熊兵组织公款旅游案

  2013年5月,殷店镇代家湾村支部副书记熊兵带领村干部许某、黄某一行3人租用出租车,先后到信阳鸡公山、随州大洪山、湖北武当山观光旅游,3人共支出旅游费用5000元。2014年1月,熊兵安排村会计许某在交天河口水库水费时,多开具了5000元的水费收据,用于充抵旅游费用。

  殷店镇纪委给予熊兵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资金进行了追缴。

  关键词:征地拆迁

  黄正兵玩忽职守案

  2013年3月下旬,曾都区高城镇大桥村村民刘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平整大桥村侯家咀塆土地10余亩,施工过程中擅自将村民曹某弃之未住的三间旧房屋平毁。村支部书记黄正兵未对刘某的行为进行有效阻止,也未及时向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导致曹某与刘某发生财产权益纠纷。

  高城镇纪委给予黄正兵党内警告处分。刘某违法占地行为已被制止,并对所占土地进行复垦。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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