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发文批复,同意东护城河整治等4个专项规划实施。
随州是1994年国务院批准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多年来,受资金、技术等制约,我市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严重滞后,影响了重点历史文化遗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为有效地加强名城保护,2013年3月,市政府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设计研究所编制完成了 《东护城河两岸环境整治规划》、《草甸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淅河老街保护规划》、《安居九街十八巷保护规划》等4个专项规划。
此次批复要求,要严格执行4个专项规划,切实加强街区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保护区内的一切用地和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要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进行维修和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生活居住环境。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保护规划确定的内容,不得进行维修、改建和扩建。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