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区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效能建设,区委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体,以着力解决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深入查找被评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典型、抓整改, 真正做到“洗洗澡、红红脸、出出汗、治治病”。通过评议,使被评议单位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议对象
评议活动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评议7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议内容
此次活动主要评议部门在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1、履行职责方面。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应当履行职责不予履行,该给群众和企业办的事不积极办;能直接办、顺利办的事情拖延时间办;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 执法不公,暗箱操作,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严重损害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态度不积极,工作不落实,消极应付,效果不好。
2、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接受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吃请,拿红包、吃回扣;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中梗阻”,对群众要办的事故意刁难,人为设置障碍;部门利益至上,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高高在上,群众感情淡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
四、评议方法
此次评议活动从2014年6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应相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光升、区政协副主席张德怀任副组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民主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田涛同志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
2、组建评议专班。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加入部分责任心强、熟悉政府工作的镇(办事处、管委会)、社区、企业和非评议部门负责人,组成评议专班。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民主评议政府部门活动动员会,动员会由领导小组成员、评议专班人员及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调查评议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1、发放调查问卷。制定问卷调查表,分别向区直部门、镇办、企业、服务对象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通过媒体发布、在曾都网开通网页,收集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自查自纠。 被评议单位对本单位近年来的工作及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检查,主要就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向民主评议工作专班提交自查报告。
3、进行明查暗访。评议专班对被评议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一是到被评议单位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二是走访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三是进行暗访活动,了解被评议单位的日常工作情况。
4、进行集中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述职报告,评议专班以无记名方式对被评议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测评。
5、形成调查报告。调查评议阶段结束后,评议专班对调查、座谈、暗访、集中评议等情况进行整理,形成调查报告。
(三)全面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反馈评议意见。召开反馈评议意见座谈会,评议专班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评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共同商讨整改办法。
2、抓好整改落实。被评议单位根据在评议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评议专班反馈的意见和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评议专班。
3、加强督导检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境办对各被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评议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五、结果运用
民主评议部门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评议情况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表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涉嫌违法违纪的按规定移送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