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以人查房”写入不动产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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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给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不动产登记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这个《条例》不仅令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确切化,更与婚姻登记信息等系统“并轨”和“共享”,这将对现存官员财产制度、婚姻制度等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表示:“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功能是保护所有人的物权,直接功能是为推出房地产税做铺垫,间接功能是反腐等。”

  不动产登记的整体架构是有了,但是未来落地却面临诸多问题,刚刚参加完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技术研讨会的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系主任朱道林表示,这是一个诸多部门全力配合才能完成的事情,但目前分工散落于不同条线,整合起来有困难。

  据了解,这份《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主体和客体、具体的登记机关职权、具体登记标的物的范围和分工、不动产产权变更和审核等领域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其中最敏感的“以人查房”问题在《条例》中第6章第72条得以体现,第72条的主旨是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

  国土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因为不动产登记具有实质性审查功能,它也是保护所有人物权的基础性平台,若房产来路有问题,自然就露出马脚,你若清清白白,根本没有任何影响。”

(网络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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