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我们要回工资,现在我们又上班了。”日前,几位女工到市劳动监察支队高兴地向监察人员表示感谢。
今年初,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几位女工投诉称,她们在我市某工厂打工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工厂同意她们请辞,但以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为由,扣了一个月工资未发。市劳动监察支队按投诉线索到该工厂走访调查了解情况,发现这几位女工确实是该厂的员工,已自动辞职,但辞职资料未写明原委。该厂解释说这几位员工存在迟到现象,且未提前一个月提辞职申请,因此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监察人员明确告诉该厂法人代表赵经理,他们提供的部分劳动合同并没有这几位女工的合同,如果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没有必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也没有证据可说明女工违反了工厂纪律;用人单位没跟劳动者签合同,依照法律要追究用人单位责任。
经过现场说法,赵经理当场表示将按数全部发还几位女工被扣的工资。对于该厂还有部分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也没有按照规定制作等违规行为,市劳动监察支队要求该厂限期整改,一场工资纠纷化解也带动了企业管理改进。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