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城部分商品仍傍“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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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实施,“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禁止在商品包装和宣传中出现。昨日,记者在随州中百仓储、大润发等超市看到,不少商品已采取更换包装、涂改甚至贴纸等方式,遮盖“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而部分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仍在售。

  记者探访

  部分商品傍“驰名”多为新规前生产

  昨日,记者在随州中百仓储超市文峰店、大润发随州青年路店发现,一款名为“六个核桃”的饮品包装,仍在醒目位置印着“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另外,在心相印餐巾纸、雪豹洗衣液、六神花露水等多个知名品牌的商品包装上,也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其中一款瓶身标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啤酒,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24日。

  记者走访发现,这些“中国驰名商标”商品主要出现在日化、食品等产品中,不过生产日期均在5月1日之前,由于长途运输需要时间、五一小长假休假等原因,5月1日之后生产的产品大都未上架。

  商家做法

  为不违反规定 厂家涂改包装

  记者在中百仓储超市发现,一款毛巾吊牌上的“中国驰名商标”字样,被用黑色的马克笔涂黑。该超市相关负责人介绍,收到工商部门有关“中国驰名商标”停用的通知后,部分品牌厂商要求营业员、促销员将老产品下架,或采取涂改、贴纸等方式,遮盖“中国驰名商标”字样,以免违反规定。

  据了解,按照新《商标法》相关规定,5月1日前就已进入流通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5月1日后,相关企业要更换商品包装、修改广告内容,新印制包装装潢的驰名商标企业,其新包装不可再印有“驰名商标”字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工商数据

  专汽驰名商品多违规将罚10万元

  记者从随州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初,随州全市拥有有效注册商标281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0件,大部分为专汽等工业企业拥有,离市民日常生活较远,仅有随州小森林保健品等少量“中国驰名商标”在食品行业。

  随州市民日常在商场、超市内遇到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品,多为外地企业生产并运输到随州销售的,但也有青岛啤酒等在随州本地生产的商品。

  据悉,按照新《商标法》规定,若生产者、经营者继续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将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市民如发现身边有5月1日后生产,且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商品,可向12315举报。

(楚天快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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