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这是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两法衔接以来,成功办理的首例非法行医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查,自2007年始,王某某在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随县万福店镇出租屋内,拿病患所持的处方单为病人注射药物、接诊病人、开药品等医疗活动。且王某某因非法行医先后被随县卫生行政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仍继续行医,遂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公民人身健康安全。自开展两法衔接以来,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流畅度提高,联动性增强,刑罚的必然、及时与威严,为行政执法的有效性提供了有力保障。随县检察院与随县卫生行政部门合力治理非法诊所,给非法行医“煞煞风”,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