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国家出台了这么多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我们小微企业的发展太有利了。”这是昨日我市一小微企业财务人员在地税办税服务厅看到 《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政策百问百答》后的切身感受。
为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我市地税部门梳理印制了《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政策百问百答》,在办税服务厅免费发放,受到小微企业纳税人好评。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都有优惠政策,并免收小微企业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对小型微型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或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对小型微型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促进小微企业吸引多元投资,缓解融资困难;小型微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以及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鼓励资源利用,促进产业升级。同时,对小型微型企业在改制中,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审批,可以延期缴纳税款。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型企业,经地税机关批准,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切实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