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首提亚洲“三个共同体”回应“唱衰论”
分享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右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前与澳大利亚、韩国、老挝等国领导人及论坛理事会负责人合影。中新社记者

  李克强在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前与澳大利亚、韩国、老挝等国领导人及论坛理事会负责人合影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日上午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同开创亚洲发展新未来》的主旨演讲。

  来自亚洲、非洲等52个国家的政界、工商界人士和专家学者参加开幕式。

  李克强在演讲中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全球经济复苏进程缓慢艰难。亚洲是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也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亚洲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依然艰巨。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的发展都不能独善其身,亚洲则更不例外,李克强总理在演讲中提出的构建亚洲“三个共同体”的重要论断。

  第一,坚持共同发展的大方向,结成亚洲利益共同体。亚洲国家要继续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把经济的互补性转化为发展的互助力,不断扩大利益交汇点。

  第二,构建融合发展的大格局,形成亚洲命运共同体,积极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产业深度合作、优势互补。

  第三,维护和平发展的大环境,打造亚洲责任共同体,积极探讨建立亚洲区域安全合作架构。

  李克强强调,中国将继续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睦邻友好的周边外交政策,我们维护本国领土主权的意志是坚定的,愿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主张也是明确的。对加强海上合作的积极行动,我们都会倾力支持;对破坏南海和平稳定的挑事行为,我们将给予果断回应。中国珍爱和平,愿与周边国家一道,维护地区的繁荣稳定。

  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4月8日至11日在海南省博鳌举行,主题是“亚洲的新未来,寻找和释放新的发展动力”。

  解读

  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向东接受新京报专访:

  李克强首提“三个共同体”回应“唱衰论”

  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向东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李克强的演讲首次提出“亚洲三个共同体”,回应了国际社会对新兴经济体的唱衰。

  “李克强演讲回答了两个问题”

  向东表示,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在发生深刻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目前发达经济体经济形势在好转,欧盟经济企稳,日本经济恢复也不错,而新兴经济体遇到新的挑战,去年以来,平均增速大概在4.7%左右。

  亚洲国家面临共同问题,比如说通胀上升,货币贬值,复苏进程艰难缓慢,增长的动力还是不足。

  向东告诉新京报记者,李克强的演讲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亚洲要继续保持这种比较好的势头,下一步怎么办?二是,中国经济当前有没有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办?

  向东解读说,亚洲很多国家是发展中国家,人均GDP水平不高,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很重,很紧迫,但是当前遇到发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亚洲进一步发展增添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

  在这种情况下,李克强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就是亚洲还是要加快发展,发展仍然是第一要务,下一步怎么来发掘亚洲的发展动力。

  “不是讲大道理,而是提出实在举措”

  向东表示,李克强对此的战略思考,就是“共同发展、融合发展、和平发展”。

  共同发展,就是要结成利益共同体;融合发展,就是要形成命运共同体;和平发展,就是要打造责任共同体。这三者之间有着内在联系。向东说,实现共同发展,关键在于经济的融合,这需要和平的环境作为保障。

  向东解读说,李克强的演讲不是讲一通大道理,而是提出实实在在的举措。

  比如,在“共同发展”中,提出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现在有“RCEP”,也就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对现在亚洲自由贸易区的一个整合,而且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参与国家比较多,符合这个地区的国情实际,兼顾不同成员国的发展水平,采取了循序渐进的谈判过程,也不排斥其他的有利于自由贸易的安排。

  向东表示,李克强的演讲,强烈地传达了中方在对待推进自由贸易,推进投资便利化的意愿。

  和平发展,是根本保证。向东告诉记者,李克强说得很形象:地区动荡是祸,周边稳定是福。我们现在确实希望能有一个和平发展的环境。

  向东称,李克强的表态有一些是原则性的重申,也包含了一些新的思想,李克强特别谈到的孔子的那句话,“以德报德,以直报怨”。第一是重情义,绝不亏待朋友,第二个讲原则,坚定维护自己的原则立场,在南海问题上,对合作共同开发,我们都积极支持,但是要挑事,我们也要坚定回应。(新京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