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开始,我市在对存量摩托车摸底登记的同时,在各区市县逐步推进“流动车管所”集中办牌办证的乡镇试点工作,落实存量摩托车优惠上牌等惠民政策,促进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范。
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全面启动存量摩托车集中办牌办证试点工作,存量摩托车(电动车)摸底登记工作已经在各乡镇先行试点,同时组建“流动车管所”深入村、社区现场办理。随县、广水由县(市)交警大队,曾都区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对口联系指导所选的试点乡镇,由乡镇政府牵头,公安、税务、保险、卫生等部门联合办公,组成“流动车管所”,提前预约,进村、进社区上门办牌办证。
“流动车管所”下乡办证,依据当地存量摩托车数量摸底情况,制定集中办牌办证的日程,选择较大的集中办理的场地,科学预约安排、规范办证流程及资料档案建立等,以确保工作效率。依据相关规定,在办理号牌验车时,应当报废的摩托车将按规定报废处置;核对摩托车的发动机号等,发现属盗抢的,一律先行暂扣,并移交派出所立案侦查;对于无上牌目录的摩托车,不受理办理号牌,禁止上路行驶;对于非法拼装、组装的摩托车,一律予以暂扣、没收。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