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不成反起争斗 伤人伤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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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与同村村民因宅地基发生争执,弟弟调解不成,双方反起争斗,弟弟为“出气”致他人重伤被判刑。近日,随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8月13日,黄某的嫂子敖某与同村刘某因宅地基发生争执,随后敖某打电话叫来黄某调解。黄某赶到后与刘某协商无果,双方遂发生言语冲突。在争吵中,刘某的弟弟用拳头击打黄某的胸部,黄某便和刘某兄弟二人厮打在了一起,后被在场村民拉开。黄某一气之下便到其哥哥家中拿出一把约30厘米长的菜刀冲出来,将刘某的头部砍伤。刘某弟弟见状,便用一把水果刀将黄某的左眉脚捅伤。经随州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综合评定刘某为重伤,黄某为轻微伤。案发后,黄某的亲属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刘某各项费用共计10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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