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号,曾都区工商局组织干部职工在商业旺区、居民社区等地,围绕“新消法”的亮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十字街活动现场,工商、质检等部门通过展板、真假商品鉴别等形式宣传新消法亮点,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工作人员正向过路的行人讲解消费维权知识。
记者在现场看到,《新消法》规定的网购七天内的“后悔权”、消费举证责任倒置等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大家认为新消法接地气,切合实际,为消费者的权利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这次宣传活动共有30多家单位参加,曾都区工商部门还将陆续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新消法进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
采访:曾都区工商局副局长 鲍 丹
我们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和新消法读本,开展真假商品识辨,假冒伪劣商品巡展,名优商品展示等形式宣传新消法,为贯彻落实新消法造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