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发出通知,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和缴存单位年审工作由此展开。此次公积金年审对象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年审内容为审核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情况。根据通知要求,缴存单位应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按最低5%、最高12%的比例确定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单位办理公积金年审业务时,根据要求录入基数调整和年审信息后,报中心(或各县市办事处)审核。
据悉,此次年审工作自2月27日开始,至5月31日完成。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