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市检察院制定下发《市检察院机关青年干警备岗工作制实施办法》,助力青年干警成长。
备岗工作制是指“一人双岗”的工作模式,即每名干警在承担主岗工作职责的同时,兼顾一项辅助岗位备岗的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备岗调配坚持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自侦业务与刑检业务交叉原则、弥补短板与优化能力相结合原则,个人自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每名青年干警年备岗实际工作时间为20天,备岗岗位每年调整一次。市院政治部为备岗工作制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备岗干警档案及年终考评,考评记录将作为青年干警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并将备岗工作纳入各部门年终述职的一项内容,对不认真接受和指导青年干警完成备岗工作的部门,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据悉,该院多年来一直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造就了一批青年才俊和检察业务能手。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