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县出台文件对全县80周岁以上城乡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的筹资和发放渠道进行了规范。
文件指出,全县城乡80至99周岁各类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高龄补贴。自201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组织发放;凡参加随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含农场农工)中离退休适龄人员的高龄补贴由县社会养老保险局组织发放;全县行政(含党群和参公管理)单位、垂直管理机构和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单位中离退休适龄人员的高龄补贴,由各工资发放单位按标准筹资落实。
(网络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