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获评首批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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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日,省政府召开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4年全会,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省试点建设工作。会上,随州市和秭归县被授予全省首批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3年前,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绿水青山发展之路,让老百姓生活在幸福、和谐、文明的环境里。

  去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3《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随州生态指数列第4名。“创模”3年来,随州始终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理念,实施了碧水、蓝天、洁美、铺绿、宁静、生态六大工程,将创模推向深入。

  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家组检查认为:随州通过3年努力,出色完成27项“创模”指标任务。随城封江水源通水、城南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成、污水处理厂扩能、饮用水源地保护、噪音污染治理、市政功能完善,关闭高耗能、重污染的电厂、水泥厂……生态工程捷报频传,环保项目好戏连台,全市3年环境保护直接投资25亿元。  3年来,随州把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考核验收,达到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

(今日随州 木木)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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