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拐卖儿童案医生张淑侠一审被判死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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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检方指控张淑侠参与拐卖6起共7名儿童,并导致1名儿童死亡。在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婴儿数量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1名婴儿死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辩方认为,经过对6起拐卖儿童案件的分析,张淑侠主观恶性较小,且张淑侠有主动向警方交代问题的情节,法庭应考虑对张淑侠从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张淑侠痛哭道歉,她说:“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经济利益我将家属放弃的新生儿送给他人牟取好处费,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张淑侠在庭上表示“认罪伏法”,但有罪判决的做出还需要基于严密的证据链。在量刑上,类似多次拐卖儿童的犯罪一旦坐实,很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处罚。

  随后的2014年1月6日,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今年7月20日,富平警方接到产妇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拐卖。警方调查证实,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昨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昨日上午9时开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多次以新生儿患有疾病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将7名婴儿拐卖给他人,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庭审一直持续到16时20分。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此案系跨陕、晋、豫、鲁等省的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据悉,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案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于12月23日向临渭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近日将开庭审理。张淑侠同案其他嫌疑人,均“另案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受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共计150余人旁听此案。

  案件详情

  1

  2013年7月16日,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来×峰、董×姗夫妇所生男婴患有“梅毒”为由,劝说家属签字放弃小孩。当晚,张淑侠打电话联系山西省临猗县的潘×串(女),潘和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在富平县杜村镇新华小区的家中,以2.16万元的价格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串经王×丁、黄×娜介绍,潘×串丈夫崔×梁从旁协助,在家中以5.98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朱×奇、赵×军夫妇。8月4日,该男婴被解救,后送还来×峰夫妇。

  2

  2013年5月29日,富平县薛镇王×艳在富平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对双胞胎。张淑侠以双胞胎女婴“患有脑瘫”为由劝说王×艳夫妇签字放弃婴儿。后张淑侠打电话联系潘×串,潘×串与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3万元将双胞胎女婴带回山西家中,经他人介绍,崔×梁为买家带路,在其家中以4.6万元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欣夫妇,另一名女婴寄养在潘×串妹妹吴×珍家,吴×珍又将婴儿寄养在他人家中。8月6日-8月8日,双胞胎女婴相继被警方解救。(网络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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