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随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黄秋菊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董伟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董伟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黄秋菊,女,1968年12月出生,汉族,湖北广水市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农学学士,无党派,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调任广水市计生委副主任;1999年1月任广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妇联副主席;2004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广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7年1月任随州市政协副主席;2012年3月至今任随州市政协副主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013年12月提名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人选。
董伟威,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湖北荆门人,大学,法学硕士,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转业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00年10月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处),2002年1月任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2008年9月任政治部调研员,同年12月任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正处级审判员;今年2月主持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5月任庭长。12月,省委决定,调董伟威同志到随州市工作,提名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12月23日,市委研究决定,董伟威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楚天快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