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百年名寺遭遇强拆 住持曾被吓得瘫坐在地(3)
分享

  L处长表示,在瑞云寺拆迁协议尚未达成前,政府就自顾自建安置房,并要求被拆迁人搬到安置房的事实,客观来讲这个步骤确实有违相关规定。其他几位在场领导(包括晋安区民宗局领导)进一步解释说,因为先前瑞云寺老法师那里的工作一时未能做下来,便打算一边建新寺、一边慢慢做老法师们的工作。“法师们都是慈悲的嘛”——这让他们有信心能解决这个问题。

  5、拆迁办:我们一直都在谈

  对于约束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具体搬迁行为的“拆迁协议书”,负责瑞云寺拆迁的该项目拆迁办负责人承认确实尚未签订,但表示是“一直在谈的”。他同时表示,从2010年3月改造项目启动以来,迄今三年间每一次和瑞云寺谈拆迁时,“我们拆迁办都是在场的,可能是因为民宗局的领导现场说得比较多,只看到了他们,误会我们没来”。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7月11日撰写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对此有如下说明:

  考虑象园瑞云寺为特殊构筑物,在与释明参法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们邀请市、区民宗局、佛协进行指导、监督,在维护瑞云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佛教仪轨,于2012年下半年出资近600万元在瑞云寺旧址南侧设计新建寺庙,现已竣工,新寺庙面积1080平方米,比旧寺庙面积增加了228平方米。在瑞云寺新建过程中,释明参法师曾多次到新瑞云寺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柯文佛的安放位置、寺庙内部分门窗位置等,施工方也根据其意见进行多次修改。目前,周边信众对新瑞云寺建设总体表示满意。

  拆迁办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新建的瑞云寺虽然在占地面积上比原来稍小,但建筑面积由原来的800余平方米增加到了1080余平方米,在布局上由两进改为三进,并且多出来的建筑面积,并不会要求瑞云寺像回迁户那样按平米购买。此外,拆迁办还曾和瑞云寺法师们讨论过70余万元的搬迁和塑佛像的费用,其中30多万将用来支付搬迁之际要进行的佛事活动的开销。但该负责人表示,瑞云寺以佛像铸造为理由,提出过“狮子大开口”的400万补偿条件,直接使得有关搬迁的讨论陷入停滞。

  6、实地考察:已经建好的新寺院大殿与小学校园仅有一墙之隔。

  在新寺的工地上,笔者看到新的瑞云禅寺内部装修收尾,整体布局及配套设备比较完善。据现场一位陈姓建筑设计负责人介绍,新瑞云寺为未来的常住僧团配备了僧寮和斋堂,而且是可以容纳二三十人的规模,“今后要多请一些出家人过来”。

  在工地现场,笔者发现新寺与未来的小学只有一墙之隔,距离之近超乎想象。据拆迁办和区民宗局领导介绍,瑞云寺所在地区有所小学,旧的小学建筑已经拆除,旧城改造后小学旧址上规划了哪些项目不得而知,按照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新的小学,即福州市新晋安第二中心小学,正好位于象园瑞云寺现址。这也是瑞云寺必须拆迁的原因。

  然而,当我们在工地看到寺院与新晋二小挨靠得如此紧密时,笔者不免有些担忧:新晋二小落成开学后,寺院与小学能够和谐共处吗?可以预见,每逢佛事,寺院钟鼓鸣响,梵音齐唱,香火袅袅,势必要影响小学生的课堂学习。反之,小学生下课玩耍,开展户外活动,学校高音广播,上下课铃声拉响等,对佛寺僧人的修行生活也将产生影响。古寺和小学能否同生共处,还需拭目以待。

  三、焦点问题

  1、瑞云寺事件谁是拆迁人?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寺庙的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寺庙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相关宗教团体(佛教协会),寺庙僧人拥有相关的使用权。在瑞云寺长达三年的拆迁问题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似乎对谁是拆迁人并不确定,晋安区党委一位女领导对笔者表示“寺院财产都是登记在佛教协会下面的,佛协是有资格做决定的。”言外之意,他们认为寺院的产权单位(佛教协会)应该是拆迁人。其实,我国法规明文规定:宗教局和佛协同意寺院拆迁,对于拆迁是否可以合法执行,仅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明参法师作为瑞云寺的法定负责人,她的决定是必不可少的。而对此法律规定,晋安区政府相关领导表示不甚知晓。

  2、瑞云寺是钉子户吗

  瑞云寺常住僧人是两位年逾古稀的比丘尼,她们的生活方式及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于世俗社会的居家老人。她们认为,守护三宝庄严道场就是出家人的本分和职责,她们对老寺院有很深的感情,主观上肯定不愿意搬离,但客观上她们已经没有任何筹码留住寺院。在区民宗干部历次造访,甚至粗暴命令后,她们甚至已经于6月25日同意搬离,并在区政府的安排下,被决定于7月6日搬走佛像,虽然这时她们还不知道双方应在搬迁前签署拆迁协议,但她们直觉这就是“强拆”的开始。也许,她们与政府的各种“对抗”和“反复不定”,都是因为强烈的不安全感所导致的本能抗拒。

  7月5日,当福州市民宗局R副局长亲自到瑞云寺和明参法师友好交流2个小时后,明参法师当晚的精神面貌有了巨大改善,老人虽然仍在继续打针治疗,但一扫脸上的病容和焦虑,她用福州话反复说:“这回可好了,再不用担心了,局长和我们道歉了,还问我们有什么要求。”当笔者问明参法师是否愿意和政府谈拆迁协议时,她笑盈盈地说:愿意,愿意。(人民网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