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少女被生母虐待致死 其母称因与其“生辰相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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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正是法院为李美慧定罪的原因,殴打虽不致死,但导致小妍呕吐;长期虐待又造成她抵抗力下降、肌体应激反应能力低下——所以当呕吐物进入呼吸道时,弱小的女孩根本无力求生,“符合虐待致人死亡的‘长期性、经常性并且死亡是长期受虐待的结果’的特点”。

  “这个女儿与你生辰相克,不会带弟弟来”

  小妍是李美慧的大女儿,在她之后,李又生下两女一男。一家六口租住在广州市老城区的一座居民楼里。社工说,这家人的生活水平“中等偏上”。

  三岁以前,小妍由乡下的祖父祖母抚养。彼时,李美慧和丈夫在广州做小生意,她忙着帮老公看“档口”,没时间照顾女儿。

  “因为我没亲自带她,所以她被爷爷奶奶惯坏了。”李美慧称,大女儿从小就不听话,为了教育女儿,她才动手打她。

  在她的描述中,小妍倔强极了,不管自己下手多重,她不哭,不跑,不求饶,更不改错。就像恶性循环,女儿越不吭声,她打得越狠。

  然而,这个看似是教育方法出了问题的“故事”在警方得到的证词中,却是另一个版本。在刚刚被抓捕审讯时,惊慌的李美慧曾交代:家婆(小妍祖母)对她说,这个女儿与你生辰相克,不会带弟弟来(指生不出儿子),这是她虐待大女儿的最初原因。

  据李美慧自己供述,在小妍6到10岁期间,也就是她接连又生下两个女孩后,她对大女儿的虐待,逐渐升级。两年前小儿子的出世也并未令她停手。她常常用牛角梳、烤盘夹子柄打大女儿的手肘、膝盖、腰部和脚底,用指甲掐她的手臂、腋下、大腿和下体,一直掐到出血。

  对于女儿严重的营养不良,她声称没有在饮食上克扣过,但女儿常常说自己胃口不好,还偷偷把肉、菜倒掉。

  在描述小妍时,李美慧的肢体动作很大。她总是先挥舞着手臂强调女儿有多么“不懂事”,然后又愤怒地别过脸,看着远处。

  “她把责任都推到孩子身上,自始至终都在为自己开脱。”该案经办检察官说。这位检察官也是位母亲,接手案子时,简直不敢相信。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李美慧时,已被取保候审的李披着长发,踩着高跟鞋,情绪平静。

  在提审时,李美慧不住地擦眼角。检察官以为她哭了,结果她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淡定”回答道,只是眼睛不太舒服。

  2013年4月27日,这场持续了七八年的伤害走向一个本可以避免的惨烈结局。

  根据李美慧的证词,早上7点,小妍在厨房吃早餐。她似乎有些不舒服,对母亲说没胃口,并撒了一点粥在灶台上。

  李美慧又被激怒了:“你那么大人,吃饭都不会吃!”她责骂着女儿,并挥起右拳,在她肚子上大力击打三下。

  小女孩捂住肚子,皱着眉头,没有哭,也没有说话。

  而根据班主任的证词,那天早上,她曾看到孩子手臂有溃烂伤疤,问她怎么弄伤的,她只是摇头。“是从单车上摔下来了吗?”老师揣测,她点头。中午放学时,再也无力支撑的小妍向老师求助:“我肚子痛,走不动了。”班主任打电话给李美慧。李抱着幼子前来接人,表情满不在乎。班主任没想到,她将再也无法见到这个病弱的小女孩。

  据李美慧供述,回家后,腹痛和呕吐纠缠了小妍整整24小时,而她总共给了女儿两碗白粥,几颗药丸。父亲28日早上出门前问过一句,便离开了。

  4月28日中午,小妍倒在满身、满地的呕吐物中。李美慧这才想到送她去医院。

  扶起女儿前,她曾试图用手指掰开女儿的嘴巴,小妍咬住了母亲的食指,很快又松开。

  李美慧回忆,那短短的几秒,她感觉到疼,因而印象深刻。

  1小时后,从未得到任何救治的小妍终于进入广州市儿童医院急诊室,抢救医生洪燕发现,孩子的瞳孔已经放大,心电图上,只剩一条直线。

  “我要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

  讲述这一切时,李美慧显得非常平静。近7个月后,她剪短了头发,新发型一丝不乱。西装里面穿着印有鲜红心形图案的T恤,裹着紧腿裤,脚下依然踩着高跟鞋。

  说起生活,这个祖籍潮汕地区的女人甚至露出骄傲的笑容,抚摸着怀里两岁儿子的额头。“我家婆对我很好,完全没有怪我,前阵子回家时还给我钱花。”

  她赌咒发誓,会对三个孩子好,事实上,根据公安和社工的调查,她也的确从未虐待过他们。

  根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办一位章姓检察官介绍,“虐待”案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也就是说,被害人只能自己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到法院提起讼诉。除非性质恶劣,造成被害人死亡,否则检察机关不能提起公诉。

  一边说着,这位曾担任公诉人的女性一边连连摇头:“这么小的孩子,别说有能力去报案,连这个意识也不可能有。”她分析,可能还有许多类似的情况,只是由于机制的问题没有暴露出来。(中国青年报 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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