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看全国工商系统落实新《消法》视频会
11月14日上午,我市工商系统集中收看全国工商系统落实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视电话会议。
据了解,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近20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首次修改,主要有四大亮点:规范了网络购物等新领域新问题;完善 “三包”、“召回”等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解决消费者维权难;加重违法经营的法律责任,提高惩罚性赔偿数额等。
我市工商系统组织了集中学习,提出积极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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