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不断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把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和对资金的“问效”有机结合起来,使审计结果运用到用人决策、法纪监督、纠风治乱和经济管理中,切实做到“有果必用、有错必改、有责必究”。
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之间协作,采取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及投资类审计由市政府督查室主持督办整改,经济责任类审计由市委组织部主持督办整改,人大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完善审计整改督办等制度。
强化审计结果的多层次运用。坚持审、帮、促相结合,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对审计中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对审计查明存在的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
强化审计整改及问责的合力和手段。认真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和督办检查制度,确保促进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积极推行阳光审计和阳光整改,提高审计的实效性、透明度,促审计对象认真配合审计、反省问题、落实审计意见建议。
(随州日报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