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市将开征城区营运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对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车主,今年费用将减半征收。
随州改革城区营运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城区营运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现在的市城管执法局独家征收改为以市城管执法局为征收主体,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征收。交通、公安部门在开展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安全技术性能检测等工作的同时,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做好营运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将在创通机动车辆检测站、顺达检测站、神农检测站设立城区营运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窗口负责此项收费。具体征收标准为:客运车辆(不含城市公交和出租车):10座以下20元/辆·月;11至20座40元/辆·月;21座以上60元/辆·月。货运车辆:按载重量4.5吨以下60元/车·月,载重量4.5吨以上90元/车·月,城市公交车辆20元/车·月。
对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车主,市城管执法局将依法予以处罚,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积极配合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今年市城管局将按照文件标准的50%收取,作为对各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业主的奖励。
(随州楚北网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