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针对行评中查出的关于“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的问题,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强化举措狠抓整改。
市扶贫办要求对中央、省、县(市、区)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实行项目备案管理情况一律在扶贫网上公示,凡到村扶贫项目,坚持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在项目所在村和项目实施组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扶贫部门科学建立整村推进年度扶贫项目库。从扶贫项目审核、规划着手,确保投入整村推进村的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80%,整合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另外,市扶贫办还和市财政局联合组织考核专班进行检查和抽查。
(随州楚北网 new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