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考疑现考场“作弊门” 让学生快抄老师:玩笑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陕西艺考疑现考场“作弊门” 让学生快抄老师:玩笑

“堂堂一个省级大考,竟然出现了这么多作弊行为!……难道刚出台的‘考试作弊已入刑’形同虚设?”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刚刚结束,就有网友向中国青年报新浪微博(zqbcyol)爆料:有艺考培训机构利用手机传递答案,考场内外串通作弊。

举报人同时提供的数张QQ群内交流截图显示:图中疑为考试答案的多项内容,涉及“单项选择”“名词解释”等,发布的时间疑为在考试进行中。此后,又有多条有关此次考试疑为泄题、作弊嫌疑的微博在网络上相继出现,引发公众高度关注。

1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此次考试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进行。据了解,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根据举报截图显示,开考仅3分钟后,即有考生将试题拍下传了出去。10时10分至10时32分,群管理员“黄老师”发布了几段类似播音编导专业的“名词解释”信息——“普利策奖也称为普利策新闻奖……”“禁忌语指人们在说话时,由于某种原因……”“访谈是管理咨询获取信息的一个常用方法……”等等。

随后,另一名群管理员“王老师”发出一条文字信息——“能看到的快抄”。其后的11时41分,“王老师”又发布了一串类似选择题答案的数字和字母:“1C.6A.8D……29A.30B。”

中午12时,考试结束。有考生反映,走出考场后就听到有人小声议论:正在考试时,就有答案出现在艺考QQ群,还有人向旁边的同学炫耀自己抄到了20多分。另有考生透露,听说开考1个小时左右,就有考生在QQ群里回应已经抄到了答案,自己考场里也有人用手机抄答案,不少人都看到了。

不仅如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还告诉记者,虽然省招办在考前提示中,明确禁止考生携带手机入场,但有的考场并未严格执行,一些考生把书籍和手机带了进去。考试期间的手机信号也未被完全屏蔽,甚至有人在考场上听到了手机铃声。

据部分考生核对,被截图QQ群中发布的答案,的确含有本次考试的部分内容。

记者走访了解到,发布疑似答案的QQ群,名为“咸阳艺考交流”。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此QQ群属于教育培训机构——西安蓝图艺术教育研究院咸阳分部。该机构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开设有“播音、广播电视编导、表演、空乘”等辅导内容,其QQ群有130名成员。

面对媒体采访,该机构负责人黄剑表示,QQ群里的管理员“黄老师”就是他本人。之所以在考试期间发了名词解释,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一份试卷,虽不确定是否为今年试题,但因为自己正在坐等学生考试,“也没什么事,就把答案做了发到了群里”。他说,自己当时并未多想,没有作弊的主观意念,“由于考场不让带手机,我们的50个学生进场前,都把手机统一放在车上保存了” 。

QQ群里的另一位“王老师”,则是这家培训机构的老师王冬。他表示,自己所发的“能看到的快抄”只是一句“玩笑”。至于那些单选答案,只是自己在朋友圈里看到,复制粘贴过来而已。

“录取的人数是有限的,凭什么让作弊的人顶了那些艺考考生的名额?”微博中,多名考生纷纷质疑。

2015年11月1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向他人提供试题或答案、替考等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

而在此前的1月4日,陕西省招生办曾发布信息: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共查处替考、夹带、携带手机等违规考生22人,均被取消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考试作弊纳入刑法,告诫艺术类考生诚信应考。

“针对网上流传的陕西艺考可能存在作弊泄题的情况,已督办省招生办协助警方进行调查核实。”10日,陕西省教育厅微博回复网友,“如有相关消息,会及时公开发布。”

此后,陕西省招生办也发布声明:2016年陕西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课统考结束后,获知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中,可能存在通过手机或无线作弊工具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行为。对此,陕西省招生办已报公安机关进行彻查。记者 孙海华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1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电话:17051177829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