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评选“经济效益核查”宜成常态
而今国家科技领域最高荣誉已首试“经济效益核查”机制,其他地方科技评奖,也有必要参照“国家标准”,加大对科研项目真实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评估与核查。
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昨日在京举行。较之往年,今年的科技奖评选有两点格外引人关注。一是,继2004年后,成色最高的国家最高科技奖再次空缺;二是,针对社会反映“经济效益虚高”、“应用情况不实”等可能存在的问题,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首次组织开展对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应用情况真实性的核查试点。
时隔11年,国家最高科技奖再次也是史上第二次空缺,国家科技奖励办负责人称“宁缺毋滥”“不能降格以求”,这体现出了其缜密性。而此次评委会对一些奖项的直接经济效益、应用情况真实性进行核查,为的同样是对其缜密性负责。
众所周知,国家科技奖代表了国内在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其权威性决定了对参评科研项目真实性和社会效益考察必须极其严格。可在科研成果经济效益数据由项目推荐方自己申报的情况下,数据虚高的情况很难避免,也难怪坊间质疑声泛起。有关方面现在开启核查试点,既是对相关社会意见的积极回应,也是国家科技奖评选制度的自我优化。
而此次“经济效益核查”,是国家科技奖首次引入。这个“首次”,与国家科技奖顶格地位内含的严要求之间,存在着某种罅缝:它意味着,之前相关核实稽查是阙如的。国家级科技权威奖项尚且如此,地方性的呢?近年来,一些地方科技评奖中企业跑奖、造假套取奖金等乱象时有曝光,或许挺能说明问题。
应该说,市场经济社会,任何一项科研成果的价值,都很难完全回避市场价值、产业应用的衡量。一般而言,一项科研成果,从理论框架形成到实验结果的生成再到市场的投入产出,并受到市场检验,都要经历不短的时间。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经济效益倒查程序,一些科研成果还未及市场的检验就匆匆以预估的方式进行申报,不仅加大了评选的难度和不确定性,也令诸多的参评科研成果成了“纸上”的竞争。
而要避免虚假申报对科技奖励权威性的损害,就须在建立严格又可操作的核查方法后,对存在严重虚报科研项目“价值”的推荐方资格予以一定的惩戒性限制。而今国家科技领域最高荣誉已首试“经济效益核查”机制,其他地方科技评奖,也有必要参照“国家标准”,加大对科研项目真实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评估与核查,以确保奖励的客观、公正和科学。
还要看到,我国各级科技奖评选大多数仍由行政部门直接主导,这更需要防止评选过程中的“人为操作”和蒙混过关的可能。而建立核查机制,其实也是对于“评选权力”的一种间接的监督。在此角度,国家科技奖评选的“经济效益核查”机制也应被标准化普及。同时,也有必要向社会公开一些参评科研项目的社会、经济价值“参数”,让评选过程与成果申报都公之于众、完全透明,以更好地接受监督。
是的,科技奖项的评选指标,包括科研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不可能完全量化。但对推荐者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不过是对数据真实性负责,并不是泛泛地提倡“经济效益至上”。它有助于挤干申报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水分,让每份奖励都实至名归,也令国家级、地方性科技评奖的权威性不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