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作为消费者的您,是否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
为构建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4月份,广水市工商局郝店工商所结合开展的“蓝剑”执法行动,对辖区各类格式条款合同进行清查,重点对“隐身”的霸王条款予以“亮剑”。截至4月29日,已有两商家收到了工商部门罚单。
在生活消费中,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频频出现在超市、停车场、美容美发店、餐馆、网吧等场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商家便理直气壮地表示“事前已经提示,商家有言在先,消费者后果自负”。
近日,广水郝店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玩具商家郝某张贴了含有“玩具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字样的标语;而另一商家李某“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店堂告示,在商场醒目位置面向消费者“广而告之”。
工商部门认为,两商家为免除自身的责任,在做出该行为时已涉嫌构成合同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分别予以立案调查。经查,两商家的行为均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依法对两商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分别被罚款1500元、3000元。
工商部门提示,当遭遇“有言在先”的“霸王条款”时,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让“蓝剑”指向违法行为,及时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楚天快报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