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险企门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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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金融机构入股境内险企门槛调整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王恩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6日对外发布通知,取消一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要求。官方称,此举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

  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

  为落实相关要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并于26日对外公布。其主要内容为: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称,制定《通知》是有序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保险公司吸引港澳优质金融机构投资入股,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也有利于深化与香港、澳门的开放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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