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劲夫诉唐人经纪公司妨碍演艺发展 赔偿损失28万
蒋劲夫
10月16日,自朝阳法院官网站获悉,蒋劲夫已正式起诉唐人影视经纪公司违约。
“原告蒋劲夫诉称,2013年原告蒋劲夫与被告天津唐人影视有限公司签署经理人合约,约定天津唐人影视为蒋劲夫提供演艺经纪服务,然而被告天津唐人影视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了合同约定,妨碍了原告演艺事业的发展,故蒋劲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经理人合约,并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8万元。”
据悉,案件案定于10月19日9时在朝阳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朝阳法院将进行直播。
早前9月7日,蒋劲夫在微博发文,自曝已与唐人提出解约,希望以后能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独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