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的王大爷沿着公路散步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身亡。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后视镜和拖鞋等物品,结合卡口视频监控准确判断出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调查期间,民警在路边的两片树叶上发现血迹,经DNA比对最终锁定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嫌疑人。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办案民警向记者披露了相关案情。
八旬老汉路边被撞身亡
2014年10月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家住曾都区万店镇81岁的王某,在其儿子家吃完饭后,沿着万店镇塔儿湾街道散步。下午5时30分许,当其行走至塔儿湾居委会路段时,被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身亡。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赴现场。现场遗留一个摩托车后视镜、一只塑料拖鞋及摩托车挡泥板等物件。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和走访得知,肇事车辆为一辆两轮摩托车。事发后,肇事者驾车向万店镇方向逃逸。
当晚,民警在现场勘察完毕后,积极展开调查,但因事故发生在傍晚,且事发突然,附近居民均未看清肇事车辆和肇事人特征。加上事发路段又无监控视频等,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后来,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后视镜推断出肇事车辆疑为一辆弯杠轻便两轮摩托车。于是民警连夜查阅位于212省道塔儿湾大桥处的监控,希望能从事发前的过往车辆中捕捉到嫌疑车辆。但事与愿违,经过民警连夜查询,均未发现嫌疑车辆的踪迹。
两片带血树叶锁定嫌犯
10月3日天刚亮,办案民警再次驱车来到现场,希望能从现场发现新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再次现场勘察发现,离死者倒地两米左右处有两片带血的树叶,从现场分析,树叶上的血迹可能非死者所留。于是民警迅速对树叶上的血迹进行了提取。后经过鉴定,血迹确非死者所留。
针对肇事者受伤这一情况,民警一边到医院、诊所调查是否收治受伤人员,一边让死者家属打听相关情况。10月5日,死者家属向民警反映一郑姓男子有重大嫌疑。民警随即找到该男子,通过做思想工作,郑姓男子积极配合抽取了血样。但结果令人失望,树叶上的血迹并非郑姓男子所留。
数日的徒劳,并未改变民警破案的决心。为了早日破案,还死者一个公道,民警将从树叶上提取的血样送往省公安厅进行鉴定比对。12月16日,省公安厅刑科所DNA分析比对显示,树叶上的血迹与曾都区万店镇的刘某(男,30岁)的血型DNA分型一致,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鉴定结果出来后,欣喜的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刘某进行传唤,但刘某并不在家。民警便动员家属让其前来自首。
去年12月17日,藏匿在武汉的刘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四大队投案自首,并对交通肇事一事供认不讳。据他交代,撞人后,他看到附近没人便驾车离开了现场。等走远后,便将摩托车遗弃,搭乘的士来到随州城区。之后坐车到了武汉,藏在一家工厂打工,直到父亲打电话说警察找上了门。
12月30日,在相关证据相互印证后,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逃逸与否判罚大相径庭
据交警介绍,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再加上逃逸的话,就是属于加重情节,量刑在三到七年之间,情节特别严重的,在七年以上。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没有逃逸,那么判刑幅度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方如果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付受害方,还有可能会被判处缓期执行。
(楚天快报 xyq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