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警方成功破获首例“涉土”案件
时间:2014-12-10
作者:小明
来源:随州日报

  11月29日,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土地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投案自首。曾都警方成功破获首例 “涉土”案件的先河。

  据悉,8月11日,曾都区万店的胡某某因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土地,被曾都区国土资源局立案移交区公安分局,之后,万店镇派出所按属地管理接办了此案。9月上旬,万店派出所以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正式立案后,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工作查明,胡某某于2012年4月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曾都区万店镇某村三、四组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挖沙占地,造成一万余平方米的基本农田种植功能丧失,无法恢复。2012年7月,曾都区国土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年11月份,又对其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胡某某拒绝执行该处罚决定,无视国法,我行我素,于2014年4月又从万店镇村民鲁某某等人手中非法购买农用土地,兴建了1750平方米房屋自用。其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罪。10月16日,曾都公安分局依法批准对其刑事拘留。万店派出所多次组织对其实施抓捕未果,后将其列为逃犯上网追逃。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在积极落实了国土部门的有关处罚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的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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