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中急需用钱,到银行去取款却遭到拒绝。17日,广水市工商局余店工商所接到余店镇金盘村村民袁先生的投诉。
袁先生称,3月2日,他将3.2万元现金存进该镇一家银行,结果银行工作人员将存款办理了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并说该保险和银行存款一样,收益比银行利息还高,但必须存三年。当时,袁先生因不了解也没在意。
没想到,11月16日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他就到该行取钱。而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该保险没有到期,如果提前支取需要向保险公司支付高额的手续费和赔偿金。急等钱用的袁先生赶忙到工商所寻求帮助。
余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调取袁先生存款时的相关票据,并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询问。结果证实,银行人员当时没有向袁先生告知购买保险产品提前解约存在的风险。鉴于服务提供方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部门责成该金融机构无条件支付袁先生的存款,并按活期存款支付相应的利息。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对存款和保险的区别了解甚少,不知道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的风险,应向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