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随州市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新政,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转成功“破冰”,今日即可实现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根据新政,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近阶段,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积极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发公司研发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随州购房贷款业务,昨日下午研发完成,即日起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就业者可回随州老家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个人住房。
记者也了解到,职工只要在异地缴存满6个月住房公积金,回到随州市就可以把公积金转入随州市进行贷款购房。对于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均可行。
同时,随州市已于2010年实现了“单向”转移,已经开通异地购房抵押贷款,即在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可以在随州本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