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枪抢劫强奸被判二十年
时间:2014-11-05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日报

  被控抢劫、强奸、非法持有枪支三宗罪的随州籍男子陈某,近日被法院以三罪并罚,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陈某曾因犯抢劫罪、诈骗罪,被判刑十二年。出狱后,陈某不思悔改,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能重获其“江湖”地位,陈某到武汉市购买手枪一支,并在背部纹上巨龙纹身。

  2012年4月的一天晚上,陈某携枪至随州城区一麻将馆赌博,至次日5时许麻将散场。陈某离开时,见同桌打麻将的王某独自一人回家,且知其随身携有现金,又见王某年轻漂亮,顿生歹意,遂持枪将王某挟持至一偏远荒山。在荒山上,陈某故意向王某展示其纹身,并自称黑社会人员,见王某被恐吓不敢反抗后,将王某奸淫。同日14时许,陈某挟持王某下山入住某酒店,在酒店房间内陈某将王某钱包内的2400元现金搜走,并逃离现场。

  2014年4月的一天,陈某逃窜至深圳市又故伎重演,将一洗浴会所的女子张某挟持至一偏远荒山,进行捆绑、殴打,并自称黑社会“龙哥”恐吓张某,逼张某说出其银行卡密码,后将张某卡内近4万元积蓄全部取走。

  2014年5月,警方在深圳市某酒店房间内将陈某抓获归案。到案后,陈某拒不认罪,并否认全部犯罪事实,妄图逃避法律制裁。法院审理该案认为,陈某持枪实施多起暴力犯罪,犯罪情节恶劣,又系累犯,且认罪态度差,无悔罪表现,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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