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乃德之本,孝老爱亲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随县公路管理局殷店公路管理站“80后”女养路工王何林七年多来,孝敬养父母、锲而不舍。她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 “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美德,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为彰显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道德新风尚的氛围,市文明委决定授予王何林同志随州“孝老爱亲楷模”荣誉称号。本报今日再次报道其感人事迹,以飨读者。
命运坎坷,她被好心人收养
1983年8月16日,一个女婴来到了人间。婴儿的哭声,换来的不是父母的欢颜,而是唉声叹气。
一心想要个男孩的父母亲狠心地将她遗弃。三天后,她被无儿无女的王明祥夫妇收养。王明祥是殷店公路管理站的一名养路工,他为人忠厚,工作勤恳,是公路沿线乡亲们眼里的“大好人”。
王明祥夫妇将这个婴儿视为亲生骨肉,并用两人的姓氏给女儿起名“王何林”。王何林总也忘不了上小学时,天还未亮养母就起床给她做早餐、备午餐,然后步行八九里路送她上学,下午放学,养母总是准点接她回家。路上总能看到父亲和工友们正在快乐地劳动。养父母善良的品行和无私的爱心,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个乖巧懂事的小女孩。
倾注孝心,感恩大于一切
常言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16岁那年,懂事的王何林铁了心要挑起家庭重担。于是,她终止了学业,选择接替养父的班,当上一名光荣的养路工人。刚开始,同事担心她身体吃不消,可是这个要强的小女孩,干起活来从不服输,修路肩、清挖边沟、修补坑槽这些体力活她一样也没有输过任何人。
王何林深知养父母恩大于天,自己要以德报恩。养母记得最清楚,当女儿第一次领到800元工资时,没有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和化妆品,而是给父母俩买回衣服和营养品。以后每个月的工资,王何林除了留少量的零花钱外,其余的都交给养父母。每天下班回到家抢着帮养母干家务,养母心里真是乐开了花。
2007年,已长成大姑娘的王何林有了男友,白发两鬓的养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中,开始张罗起王何林的婚事。
天有不测风云,好景不长,王何林的养父王明祥因突发心衰病倒了,经过一个月的治疗,病情虽有好转,但每年复发,一年要住两次医院,几年下来,仅医疗费就花掉两万多元。后来,养父的病随着年龄的衰老,越发变得严重起来。王何林更是将全部精力用于照顾养父,端茶倒水,寻医问药。婚事也就给耽误了。
不离不弃,久病床前有孝女
2010年,养父心脏病加重再次住进了市中医院,正在王何林为照料养父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本身患有糖尿病的养母又突发高血压中风瘫痪在床。
久病床前有孝女。养母一躺就是4年。体重只有八十多斤的王何林要拖起一百多斤重的养母到轮椅上,再从轮椅上抱到床上,这一抱就是四年。
由于长期卧床,不能活动,养母大便干燥难以排出,王何林就戴上一次性塑料手套,硬是把干结成硬块的大便一点一点地掏出来。
一年夏天,养母生了严重的褥疮。一名老医生告诉王何林,有一种药膏效果很好,但必须每天按照复杂的六道工序使用,整个程序下来需要两个小时。她坚持做了一个月,真的把养母的褥疮治好了。那位医生知道后,十分惊讶,她说许多人就是因为无法坚持,而难以治愈,想不到一个年轻的姑娘却做到了。
2011年养父病情再次发生变化,胃癌晚期,这对王何林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雪上加霜。医生叫她回家准备后事,她嚎啕大哭,扑通一声跪在医生面前,泣不成声:“求求您救救我的父亲吧!我是他养女,是他把我养大,抚育我成人啊……”
医院最终同意收治。王何林又开始了从家到医院之间的奔波。每天天不亮她便开始起床做饭,先帮养母穿衣梳头、喂饭喂药,天一亮便搭乘早班车去百里外的随州市中心医院,给养父端屎倒尿、擦洗身体,晚上再搭乘末班车回家。
整整6个月,181天,她在行孝的路上来回奔波了两万多公里。在寒冷的冬季,她的手脚都长满了冻疮,一碰血水直流,医生护士看着都心疼得流眼泪。
有人劝她:“作为一个养女,你已经对得起养父母了,二老的病,都是绝症,你何必背一身债?将来你用什么还?”但她不这样想,她说:“亲生父母嫌我是女孩,遗弃我,养父母收养了我,恩大于天!为了报答养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一定要尽到子女行孝的责任。”
2012年2月,养父带着深深的眷恋,离开了人世。为了照顾好养母,又不耽误工作,王何林将妈妈带到管理站来住,下班回来就给妈妈做饭、擦洗、喂药。晚上服侍好养母入睡后,再到隔壁的办公室填写养护日志、上传路况信息。
好人好报,社会助力帮孝女
若不是邻居江西元老人在王明祥葬礼上的介绍,人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个头不高、总是带着一脸笑容的年轻女孩,还有这么坎坷的身世、这么坚韧的毅力、这么一颗感天动地的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