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湖北省邮政条例》已在我市全面实施。8月2日,市邮政管理局召开《条例》实施督办会,全市20余家邮政快递企业参加。
该《条例》是湖北省首部省级邮政地方法规,体现 “严管”思路,其中,野蛮分拣、积压邮件、强迫误导用户使用指定业务等3种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至3万元罚款;不加盖验视专用章的行为若逾期未整改,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快递运单和电子档案在保管满一年后未集中销毁或删除,处以3000元至5万元罚款。
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为确保《条例》落实到位,该局已组成专班,赴各邮政快递企业巡查《条例》落实情况,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进行快件开箱验视,避免“夺命快递”事件发生。消费者如遇服务质量问题,可拨打07223588396邮政业务申诉热线举报,企业需在受理10日内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