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客管处通报了6月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有21辆的士因乱收费、拒载乘客和无服务质量监督卡受到扣分和罚款的处罚。
为加强城区出租汽车管理,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自2014年5月份起,市客管处对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进行专项整治,从严打击各类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并建立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长期通报制度。市客管处对查处的违规经营汽车,除罚款外,还根据性质和情况,对服务质量信誉实行扣分办法,受罚司机要接受强制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
从通报的6月份检查情况看,有9辆的士未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有9辆的士因拒载乘客受罚,3辆的士因无服务质量监督卡而受罚。
市客管处呼吁市民监督,当遇到出租汽车乱收费、随口喊价等价格违规行为时应向物价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722-12358,遇到不打表、拒载、拼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应向市客管处投诉,电话:0722-96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