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一农民工为给超生女儿缴纳社会抚养费,深夜潜入工地附近住户家中盗窃,竟因尝到盗窃“甜头”后,在短短不到2个月时间内趁着夜色掩护,连续作案9起,窃取财物14万余元。近日,该案犯罪行为人王某被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3年7月一天晚上,王某从工地下班后,来到附近居民住宅区时,见二楼某户没有亮灯,以为室内没有人,遂壮胆沿着墙外下水道潜入该户室内,窃走若干金银首饰,临走时还不忘顺手牵羊带走一张银行卡。虽然所盗金银首饰不值钱,但一张存有12万元且密码写在背面的银行卡却给王某带来意外之喜,让王某在短时间内不仅交清了近2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还“赚”了笔数额不菲的飞来之财。
违法所得与正当合法劳动收入间巨大差距,让尝到甜头的王某迷失了自我。从此在贪欲的驱使下,王某不再愿意从事辛苦的体力劳动,陷入了入户盗窃 “致富”歧途。此后,在不到2个月时间内,王某又先后在下午和晚上室内没人时间段,入户盗窃8起,窃走手表、手机、金银首饰、现金等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
案发后,王某悔恨不已,主动向办案人员坦露了因为一念之差一步步滑落犯罪深渊的心理历程。鉴于王某在案发后主动认罪,积极悔过,并将违法所得赃款退还给受害人,并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