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通过连夜奋战,在历经五小时后查破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查获肇事司机易某。
5月12日凌晨1时54分,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随州市二桥上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伤者生命垂危,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吴兴朝等人迅速赶赴现场。当民警赶赴现场时,伤者已经死亡,现场未见肇事车辆。
通过现场遗落物和勘察,民警判断事故应为一辆人力三轮车和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但现场没有发现人力三轮车。细心的民警在现场勘察中,发现现场有一条貌似人力三轮车的划痕向擂鼓墩延伸,于是民警徒步沿着断断续续的划痕寻找人力三轮车,终于在市擂鼓墩大道车管所附近发现了丢弃的人力三轮车。
由于事发凌晨,路人稀少,现场无目击证人,民警一边在现场附近寻找目击证人,一边在丢弃人力三轮车的路段寻找目击者。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走访调查中,一卖菜的老太太向民警反映,她在到菜市场途中行至丢弃人力三轮车的地方时,曾看见一面包车驾驶人在面包车下面往外拖一辆三轮车。经过民警启发和点拨,老太太依稀回忆起,那辆面包车为一辆红色的面包车,尾号为“0、9、1、5”,四个数字,并比划出前面有“E”字形状的的字母。于是民警对含“E”和“0、9、1、5”红色面包车进行比对筛查。经过连夜的的比对排查,在凌晨4时30许最终比对出,牌号为鄂SED519的面包车有重大嫌疑,于是民警根据查询到的信息与车主取得了联系,但车主告诉民警其面包车已于2009年出售了,现已几经转手。在民警的工作下,原车主答应帮忙联系现在的车主。当日7时许,肇事驾驶人易某迫于压力来到交警四大队投案自首。
据肇事人易某交代,5月11日晚,易某和一帮朋友在某广场吃饭饮酒后又和朋友打牌至凌晨1时30分左右,然后驾车回家,当行至事发路段时与黄某骑行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易某其见四下无人,便驾车拖着三轮车逃逸,直到行驶至市擂鼓墩大道自认为安全后,便停车将卡在面包车下的人力三轮车拖出,然后逃逸至位于南郊办事处的租住地。当得知警察已经锁定肇事车后,见已逃避无望,易某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当日7时许,驾车到交警四大队投案自首。经民警对到案后的易某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6毫克/100毫升。
目前,易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