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两家专汽公司应客户要求,在外地将配件改装后装车,车辆却出现问题,客户要求巨额赔偿。近日,市质监局处理了这起专用汽车质量投诉,成功为两家专汽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42万元。
4月24日,四川省阿坝州茂县杨某、王某等13人到市质监局投诉,称去年11月2日花441万元货款,从随州两家专汽公司购买的13辆自卸汽车,存在上坡抖动情况,怀疑车辆有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60万元。
市质监局调查发现,该批车变速箱配置是按客户要求定制的12JS160型,为满足客户要求,随州公司将装有12JS150型变速箱的底盘拉到十堰,改为12JS160变速箱,再改装成自卸汽车。因型号发生改变,变速箱与原来的传动轴等零件不匹配,造成整车抖动。
4月25日,市质监局召集申诉方、销售商、生产商进行协商,但在赔偿金上意见差距很大,申诉方要求赔偿260万元,企业只愿意补偿13万元,协商进入僵局。
为维护随州“中国专汽之都”金字招牌,4月25至28日,市质监局重新召集三方,经过4天四轮反复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随州方为申诉方维修车辆、更换配件,保证达到标准,并延长一年保修期,补偿申诉方人民币18万元。
据悉,近年来,市质监局为本市专汽生产企业调解各类汽车质量纠纷57起、解决质量问题235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