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四名酒司机半小时同撞“枪口”, 面对广水公安交警,他们感概地说:“明知你们打击酒驾的力度大、查的严、处理重,可还要冒这个险,这都是抱侥幸心理的结果,今天被查,算是咎由自取!”
当日13时8分至38分,陈某某驾驶鄂SZ50XX号牌二轮摩托车、谢某某驾驶鄂SKN0XX号望江牌正三轮摩托车、殷某某驾驶鄂SKK9XX建设牌二轮摩托车、李某某驾驶鄂K1S2XX东风雪铁龙牌小轿车,经304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广水办事处北立交桥路口时,被广水交警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分别为:56mg/100mL、55mg/100mL、44mg/100mL、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中,办案民警义正言辞地告诫其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并质问他们,公安交警打击酒驾的力度这么大、查的这么严、处理这么重,难道就不知道吗?他们的回答是:“当然知道, 可是有酒瘾,酒后驾车也怕被查,只是报侥幸心理而已,今日被查是必然的,算是咎由自取。”
当民警作出对其行政罚款1800元、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理决定时,他们说:“万没想到你们工作这么认真,一上路就逮个正着,而且在处理上毫不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