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广水市陈巷镇个体经营户吴某,因销售假冒“NIKE”注册标识运动裤被查处,领取万元罚单。
1月13日,广水市工商局陈巷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吴某店内所售的“NIKE”注册标识的运动裤,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遂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吴某在2013年10月,以60元/件的价格,从武汉批发商处购进假冒“NIKE”标志的运动裤150件,货款共计9000元,以140元/件的价格对外加价销售。时至案发,还剩10件待售。
今年2月10日,工商执法人员将吴某所售标注有“NIKE”注册标识运动裤送检,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鉴定结果证明,送检商品系假冒。当事人吴某对此鉴定结果表示认同,没有异议。3月17日,工商部门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吴某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据悉,2013年至今,广水工商共查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05件,收缴侵权标识1927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