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禁限鞭”办公室获悉,2月15日(正月十六)23时起,全市城区又开始全面“禁鞭”。
据介绍,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7时至23时为城区烟花爆竹限放时段。为了让市民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市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城区禁限鞭工作,加大宣传、管理、处罚力度。春节期间,我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较往年明显减少,较2013年春节期间同比下降约80%。
2月15日23时后,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必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并将剩余的烟花爆竹装箱封存,违者将由安监、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依法收缴及处罚。同时,凡是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的,可以拨打110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100至200元的现金奖励。
副市长、公安局长、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傅义要求,再接再厉,广泛宣传发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市 “禁限鞭”办的督办巡查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作用,确保“禁限鞭”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