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去年有146名吸毒人员的驾驶证被注销。
据介绍,为加强对吸毒人员办理车管业务的管理,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交警部门在办理驾驶证的申领、转入、补证换证、审验、交通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时,都严格审查比对吸毒人员信息,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发现驾驶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的,注销其驾驶证。
交警提醒,驾驶人吸食毒品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相关研究表明,“毒驾”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的驾驶能力严重削弱,极易发生事故。
下一阶段,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大治理“毒驾”力度,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临时检查,对查获的吸毒成瘾并持有驾照的人员,在采取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同时,一律注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