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矫正成功第1065名社区人员
时间:2013-12-31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日报

  12月27日,曾都区东城办事处何某刑满解教,成为我市第1065名社区矫正成功人员。

  社区矫正,简单地说,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服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废除劳教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在社区矫正中,我市创新分级管理、心理干预、人性帮扶等帮教措施,有效地帮助矫正人员融入社会,赢得了省、市各级肯定。

  据了解,根据前期摸底评估情况,我市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严管、宽管、普管等不同级别的管理。根据表现,实时调整,减轻矫正对象心理上的压力。在此基础上,及时录入矫正人员信息,开通社区矫正司法E通(GPS)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解决帮教人员少、精力有限难题。

  我市帮助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采取心理危机干预,帮助矫正人员走出心理困惑,重拾生活信心。同时,还邀请其亲戚朋友、社区管理员等,实施“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教,构建社会化矫正模式。

  “社区矫正人员是我们的一份子,只有以心换心,才能帮助他们早日重获‘新生’。”广水市骆店乡司法所所长李艳说。这些年,帮教人员把矫正对象当做亲人看待,人性化帮教,帮助其解决各种困难,温暖他们的心灵。

  骆店乡杨楼村矫正对象彭某够享受低保条件,帮教人员帮其办理了手续;李某在矫正期间发生车祸,帮教人员上门探望……“他们没有另眼看,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东方村龚某感慨。

  为了让社会接纳他们,我市不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与街道清扫、义务植树、照顾福利院老人等公益活动。通过他们的表现,赢得社会认可。解教时,还帮助其解决就业、创业等困难,落实信贷、用地、保险、低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目前,我市成功安置解教人员1700多人。

  市司法局局长陈松认为,把刑人当亲人,刑人才会更努力争做新人。社会化的参与、帮助、关爱,社区矫正会聚集更多正能量,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清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