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工商局城郊工商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某小型超市购买的一盒“神龙”牌麻糖已过保质期18天,向商家索赔时因无法出示当时的购物小票而遭拒。
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查验,该超市货架上现售的“神龙”牌麻糖并未过期,但消费者坚称麻糖确系在该店所购,却又没有证据证明所购商品来自该店,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细心的执法人员注意到该超市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通过调取视频录像,找到了当日消费者在前台购物的身影。在超市仓库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了堆在角落的同批次过期“神龙”牌麻糖6盒,答案终于揭晓。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验,该超市的蛋苕酥也超过了保质期。当地工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责令该超市给予消费者所购过期食品价值一倍的赔偿,并没收过期食品,处以罚款2600元。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保管好购物凭证,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