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为兄弟义气 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入狱
时间:2013-11-03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日报

  今年只有17岁的被告人李某因犯抢劫罪于201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缓刑考验期仅过两个月,他未能吸取教训,为兄弟义气,又锒铛入狱。

  2012年9月,李某的朋友孙某以其父亲被杨某抓破脸失了面子为由,手持片刀邀约李某到杨某家中,要求杨某赔偿2万元钱损失,否则就搬粮食、砸东西,杨某被迫拿出家中仅有的几千元钱,李某等人才离开。

  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连同前判未执行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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